2008年9月22日 星期一
車禍後記
事故當時是這樣發生的...
晚上大概九點半,我沿著中華路的慢車道直行
中華路算是高雄的幹道,全線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,與四燈號制
當我綠燈接近中華路與新田路交叉口的時候,遇到快車道的汽車右轉
因為是綠燈,所以車速並不慢,接著就煞車不及,撞上汽車的右側前門
◆交通安全法規第102條、第六款
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,在慢車道上行駛之車輛不得左轉,
在快車道行駛之車輛不得右轉彎。
但另設有標誌、標線或號誌管制者,應依其指示行駛。
也就是說,快車道的車不能綠燈右轉,要右轉有兩種情形
1.必須在前一路口轉入慢車道,之後再由慢車道右轉
2.或在該路口等待"右轉指示綠燈"右轉
媽的...我慢車道綠燈,快車道不可能閃右轉綠燈啊~
Shit !!! 汽車駕駛違規
車禍發生後,雙方並沒有報警處理,也沒有找目擊證人
所以,沒有證據...事情不是很好處理
星期天早上,我主動與男車主通電話
一開始車主可能看我是學生好欺負,有點想凹我
我馬上先套他的話,讓他先自己講出車禍當時的狀況(包括燈號、車道)
然後,我馬上搬出前晚準備好的法規跟交警查詢內容
他果然被我嚇到了...想賴~我還有錄音咧~
晚上我們約在維修廠見面,他提議先估價,維修費為4200元
雖然整件事故責任在對方違規,但沒報警處理
我們溝通出一個大家都不為難的賠償
誰也不想上法院
這種狀況那花的時間、金錢和精神力,不是幾千塊就可以解決的
最後結果,我負擔1000元的維修費,其他由車主自己負責
這也算一個教訓
道路駕駛除了守規則,還要提防違規駕駛 !! 出車禍記得報警 !!
高雄市不像台北市隨處都可以見到警察
這裡很容易見到機車騎士不戴安全帽、紅燈右轉,和一些哩哩摳摳的小違規
我想這也是高雄人生活的一部份吧
這裡不是台北,騎車真的不能只相信號誌,真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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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則留言:
人家說
紅綠燈在台中是參考用
在高雄是裝飾用
在屏東是蹓狗用
在澎湖是照明用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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