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9月22日 星期一

車禍後記


事故當時是這樣發生的...

晚上大概九點半,我沿著中華路的慢車道直行

中華路算是高雄的幹道,全線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,與四燈號制

當我綠燈接近中華路與新田路交叉口的時候,遇到快車道的汽車右轉

因為是綠燈,所以車速並不慢,接著就煞車不及,撞上汽車的右側前門

◆交通安全法規第102條、第六款

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,在慢車道上行駛之車輛不得左轉,
在快車道行駛之車輛不得右轉彎。
但另設有標誌、標線或號誌管制者,應依其指示行駛。

也就是說,快車道的車不能綠燈右轉,要右轉有兩種情形

1.必須在前一路口轉入慢車道,之後再由慢車道右轉

2.或在該路口等待"右轉指示綠燈"右轉



媽的...我慢車道綠燈,快車道不可能閃右轉綠燈啊~

Shit !!! 汽車駕駛違規

車禍發生後,雙方並沒有報警處理,也沒有找目擊證人

所以,沒有證據...事情不是很好處理



星期天早上,我主動與男車主通電話

一開始車主可能看我是學生好欺負,有點想凹我

我馬上先套他的話,讓他先自己講出車禍當時的狀況(包括燈號、車道)

然後,我馬上搬出前晚準備好的法規跟交警查詢內容

他果然被我嚇到了...想賴~我還有錄音咧~



晚上我們約在維修廠見面,他提議先估價,維修費為4200元

雖然整件事故責任在對方違規,但沒報警處理

我們溝通出一個大家都不為難的賠償

誰也不想上法院

這種狀況那花的時間、金錢和精神力,不是幾千塊就可以解決的

最後結果,我負擔1000元的維修費,其他由車主自己負責

這也算一個教訓

道路駕駛除了守規則,還要提防違規駕駛 !! 出車禍記得報警 !!


高雄市不像台北市隨處都可以見到警察

這裡很容易見到機車騎士不戴安全帽、紅燈右轉,和一些哩哩摳摳的小違規

我想這也是高雄人生活的一部份吧

這裡不是台北,騎車真的不能只相信號誌,真的...

1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人家說

紅綠燈在台中是參考用

在高雄是裝飾用

在屏東是蹓狗用

在澎湖是照明用..